大学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条例
总 则
第一条 毕业设计(论文)是学生在大学期间最后的、综合性的学习阶段,也是实现本科培养目标和要求的重要环节。为做好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,特制定本条例。
第二条 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本知识、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来分析、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。因此,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应注重学生独立工作和研究能力的锻炼,重视学生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培养。
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大学本科各专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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